采购公告!数治光明 CIM平台(一期)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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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万招标公告!数治光明CIM平台(一期)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

数治光明CIM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搭建全区统一数字底板,围绕城市规划、住房建设、城市管理、水务治理、产业发展、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等领域,打造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治CIM+场景应用,并配套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项目规划,本项目定级对象拟分为4个系统: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针对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安全被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和侵害程度分析,拟定为参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的相关安全标准及要求进行建设。
为推动项目验收,根据《深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拟采购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一)完成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分别编制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二)组织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定级专家评审会;
(三)完成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四)完成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分别出具符合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要求的测评报告;
(五)供应商对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提供相应的安全整改建议书。经采购人整改后,继续测评直至测评通过,整个过程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一)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二)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备案证明;
(三)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四)光明区CIM基础平台(深圳市CIM平台光明分平台)、数治光明CIM平台驾驶舱、住房建设应用系统、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及项目调度管理系统4个系统测评结果通知书。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14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若结算费用高于投标报价,则以投标报价作为最终费用;若结算费用低于投标报价,则以结算费用作为最终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数治光明CCIM平台(一期)项目完成财政投资评审。
(三)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按项目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约定详见合同;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交付成果低劣,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继续完善交付工作,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八)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评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当综合得分、有效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采购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2.投标材料(不少于3份)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黎工88211517。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